“今年上半年,审结‘执转破’案件5件,一揽子化解涉企执行积案427件,化解企业债务3.71亿元,盘活闲置工业用地3.36万平方米、厂房面积2.91万平方米。”7月11日,笔者从市人民法院获悉,该院通过加大“执转破”工作力度,既为决战决胜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提供了坚强的助力,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推进“僵尸企业”有序退出市场,实现了“一箭双雕”的效果。
今年以来,市人民法院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,成立“执转破”工作专班,明晰专班人员配置和责任分工,设立“执转破”专职联络员,负责案件移交与
信息共享。同时,由分管副院长牵头,召开审判与执行部门联席会议5次,强化协作、打通阻碍,实现沟通便捷、
信息共享、工作协力配合的局面,为“执转破”工作快速推进奠定坚实基础。
“2016年,我院就出台了《执破结合操作规则》,明确“执转破”启动流程及处置规则,让‘执转破’工作有章可循。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根才介绍,该院在总结“执转破”案件审理经验的基础上,在今年又对操作规则进一步细化完善,明确“执转破”案件适用范围、“执转破”过程中的义务告知、权利释明、材料移送规范,统一规范文书、笔录模板,明确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各自的职责,强调更多的协作互动,通过机制、制度保证“执转破”衔接无缝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,该院探索破产程序对执行阶段成果的吸收,充分利用执行查控,查清债务人的财产状况,梳理已知债权清册;执行程序中已评估、拍卖已进行的,破产程序可以直接吸收既有成果。
据悉,截至6月底,该院充分利用“立审执”部门的资源优势和查控机制,对740件终本被执行企业涉诉、涉执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调查,共梳理“可转”企业212家,现已移送破产审查30件,正式立案受理15件,涉执行案件925件、执行标的3.93亿元。